适用对象
在长春有未结清购房贷款(住房公积金贷款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组合贷款)的缴存职工,可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。
提取条件
- 贷款处于正常还款状态,无逾期等不良记录
- 公积金账户有可提取余额
- 贷款所购住房为自住性质,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为准
两种提取方式
方式一:按年提取(报销式)
每年提取一次,额度不超过当年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,资金划入本人银行卡后由借款人自行还款。
方式二:按月冲还贷(直冲式)
签订协议后,每月用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冲抵当月还款额,不足部分再从银行卡扣收。是否支持及办理要求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为准。
所需材料
- 本人身份证与公积金联名卡
- 贷款合同
- 近期还款流水或贷款余额证明
- 部分情形需婚姻状况证明
办理流程
- 确认贷款状态与可提取余额
- 选择按年提取或按月冲还贷方式
- 准备材料并通过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渠道提交
- 审核通过后资金到账或自动冲抵,以中心处理为准
常见问题
Q: 商业贷款也能提公积金还贷吗?
能。偿还商业性购房贷款本息同样可申请提取,需提供商贷合同与还款证明,具体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准。
Q: 按月冲还贷和按年提取哪个好?
按月冲还贷省心、直接减负月供;按年提取资金更灵活。哪种更合适取决于你的现金流,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选方式为准。
Q: 断缴会影响还贷提取吗?
账户需保持正常状态才能办理提取与冲还贷,断缴可能影响资格,具体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为准。
